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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强国意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近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河北成为国务院出台《强国意见》后,最早制定实施意见的省份之一。
   我省《意见》深入贯彻国务院《强国意见》总要求,广泛吸收周边及先进省份经验,采取清单式、条目式方式,在全面贯彻《强国意见》的同时,针对河北短板,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力求排出一张措施有力、脉络清晰、操作有序的施工图,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同时,注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上下聚力、部门联动“组合拳”。
   《意见》分为六章,共30条。第一章主要内容是总体要求,包括总体思路、主要目标。第二章至第五章主要内容是重点任务,提出关于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和对外合作等23项工作举措。第六章主要内容是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营造浓厚氛围等保障措施。(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王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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