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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将可申报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新一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申报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协同运用试点单位的建设,可以加快调整地方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值得关注的是,与往年相比,今年申报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的申报主体由“行业协会”扩充为“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四类。


      据了解,今年的申报工作对不同申报主体的资质作出了限定。行业协会应为国家重点产业领域的全国性行业协会或具有特色优势产业且较高行业集中度的地方性行业协会,可以协调处理影响行业发展的专利纠纷、专利壁垒等问题;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则要求该联盟要与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与管理工作衔接,已经通过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对纳入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库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而已纳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企业法人组织形态的联盟,或在已有试点单位框架内组建的联盟,不可再申报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对于首次纳入专利导航工作体系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则要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相应学科或产业领域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技术优势,具有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化研究等研究基础及技术转移转化基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试点单位建设,引导并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市场化、集群化、联盟化、协作化等手段吸引并整合专利资源,可以实现专利的集中管理、集成运用;依托专利资源,可以优化配置政策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等,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鼓励以专利资源为纽带,构建企业主导,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专利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利运用协同体,开展协同创新和专利协同运用,以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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