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2015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规定,定于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受理申请资助文件,请各专利权人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第一条 资助对象
本省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户籍在本省的个人。
第二条 资助范围
1、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资助标准、但未能及时申报的,按照冀知办〔2014〕19号的标准执行。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第三条申请资助须提交的材料(市知识产权局需审查原件)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授权、国外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填报《河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河北省专利资助申请项目汇总表》(Excell格式)(附件1、2),从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sjzipo.gov.cn)。
2、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和实质审查缴费收据复印件;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3、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项申请材料可提供一份复印件);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资助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交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要求:
1、职务发明的资助申请人,要使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非职务发明的资助申请人,须统一使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及账号要具体、准确。
2、专利资助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申请)人提出。
附件:1、《河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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