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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将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在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当前,知识产权法院正在紧张筹备之中,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全面部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面临重大的历史发展机遇。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中央精神,以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水平。
第一,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进程。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任命、机构设置、硬件配套等工作,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尽快设立并正式运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本月上旬挂牌成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正式成立。
第二,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法院的各项改革措施。知识产权法院不仅是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重大改革,事实上也是中国司法改革的探索者和先行者。知识产权法院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部署,全面实行各项司法改革措施。例如,知识产权法院将实行主审法官制度,探索建立法官员额制度,完善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知识产权法院还将探索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专门化程序和审理规则。
第三,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配套制度的建设。知识产权法院将围绕技术类案件的审理,探索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调查官制度,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专业性和中立性,保证技术类案件审理的公正与高效。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工作规范,明确技术调查官的职能定位、配置数量、选任条件、管理模式、职权行使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还将改组成立“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吸收审判经验丰富的一线法官参与研究,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与互动,进一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的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第四,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陶凯元副院长在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调研座谈会上指出,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各领域加大保护力度的具体实现方式,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加强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我国新兴产业实现创新发展。加强传统知识、遗传资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商业开发利用,促进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强大的文化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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