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管理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河北省技术市场条例》《河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确认及绩效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调整,增设河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为石家庄技术合同登记处(第九登记站),开展对石家庄区域内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工作。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好处: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流转税收减免(营业税、营改增后的增值税)
2、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技术秘密除外)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专项管理工作、奖酬金
5、应用技术成果登记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流程: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付丙月 0311-85880277 15230100877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张娟芬 0311-85880577 15230116277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慧谷大厦B座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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