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将图形用户界面(UI)设计纳入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截至目前,已经有4000多件图形用户界面(UI)设计获得了我国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各个互联网巨头公司,如:爱奇艺、奇虎360、百度、乐视等等纷纷进行图形用户界面(UI)设计专利布局。
在软件行业发展的早期,人们对图形用户界面(UI)设计并没有太多关注,那时期的软件只能叫作“软件程序”而不是“软件产品”。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软件产品仅有强大的功能是远远不够的,还应有美观的图形用户界面(UI)设计。可以说,如果把软件产品看做一件商品,那么,图形用户界面就是商品的外形和包装,它最能直观地影响到用户的体验。
不过,由于之前我国没有将图形用户界面(UI)设计纳入专利保护范围,因此,软件权利人只能通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方式进行保护。其实,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保护的对象是程序和文档,图形用户界面(UI)设计并不是直接的保护对象。其实在很多国家,图形用户界面(UI)设计早就可以申请专利了,在2011年苹果公司与三星公司的专利大战中,涉及到的就是多项用户界面的设计侵权问题。
那么,什么样的图形用户界面(UI)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呢?
一、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
保护客体:带与人机交互和实现产品功能有关的图形用户界面的完整产品的外观设计。
因此,图形用户界面设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申请专利保护:
1、人机交互:是指人与机器之间,通过一定的交互方式(点击、触摸、滑动、显示等),完成信息(指令、反馈、状态等)传递的过程;
2、能够实现产品功能:是使产品能发挥有利作用。包括实现产品自身功能和借助应用程序实现的功能,但不包括链接网站网页;
3、图形用户界面设计必须结合载体(如:手机、平板电脑或手表等等)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申请文件的提交形式
1、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包括“界面”关键词,如:
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 (注:设计要点在于界面和整体产品时)
平板电脑的应用软件界面 (注:设计要点在于界面时)
2、产品视图
基本规定:应提交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
1)设计要点在于界面和整体产品时,应提交全部视图
例如
2)设计要点在于界面时,应通过视图清楚地表达出图形用户界面所应用的产品领域,清楚地显示出图形用户界面设计,以及其在产品中的大小、位置和比例关系。
例如:
3、简要说明
基本规定:对于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要时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状态等。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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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迪,重庆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工学学士,专利代理人。现任职于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擅长电子、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信号处理等领域的专利申请、复审和无效等业务。在10年知识产权服务经历中,为国内外各知名企业代理专利的申请量已经达1000多件,在电子领域的专利技术检索分析、专利回避设计及专利申请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服务客户包括华为、比亚迪、光启研究院、美的、长城、炬力、大族激光、创维、TCL、康佳、宇龙、大亚湾、海洋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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